征收土地公告:沪(金)征地告〔2022〕第41号
上海市
2022年12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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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土地公告:沪(金)征地告〔2022〕第41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2年11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2〕125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:
上海市人民政府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供燃气用地(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上海末站)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金山区金山卫镇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:
1、永联村新联第一村民小组15202.1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2259.4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950.5平方米、未利用地992.2平方米。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202.1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2259.4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950.5平方米、未利用地992.2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、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人民政府(金山区金山卫镇动迁安置办公室)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:丁寅
联系电话:57953012
联系地址:金山大道1800号
联系人:张翠英、金瑜婷、陶黎琼
联系电话:67326085
联系地址:山阳镇海丰路506号
监督电话:57952955
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
2022年12月2日